蘇州市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吳人社?!?018〕14號
關于調整2018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吳江開發區(同里鎮)、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吳江高新區(盛澤鎮)、太湖新城(松陵鎮)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區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根據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市財政局《關于公布2018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蘇人保養〔2018〕6號),現將我區2018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如下:
一、2018結算年度參加我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63556元(21963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6360元(3030元/月)。
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隨基本養老保險一起調整。以上調整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我局《關于規范企業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的處理意見》(吳人社規〔2012〕12號)規定,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我區企業參保職工補繳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的月繳費基數按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執行,不得低于3030元/月的標準。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補繳以前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仍按3500元/月標準執行。
蘇州市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4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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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印發
(共印4份)